債主貼小廣告討債,違法嗎?
2022-06-23 來源:中國徐州網-都市晨報 編輯:陳鑫
2022-06-23 中國徐州網-都市晨報
離婚后如何行使探視權?
張女士:我和丈夫經法院調解離婚,當時約定女兒由前夫撫養,至于怎么探視孩子,沒有具體約定。離婚后每當我想去看孩子時,總是遭到前夫及其家人的百般阻撓。我該如何行使探視權?
張律師:你所提的問題,是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視權的問題。民法典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因為你們在離婚時沒有對探視權進行約定,因此建議你通過起訴的方式,由法院判決行使探視權的時間與方式。
飲酒致死,共同飲酒人需要擔責嗎?
李先生:我與幾個工友相約一起去喝酒,幾個人都喝醉了,我們之間沒有勸酒行為。喝完之后便都回單位宿舍休息了,結果第二天早上發現,其中一人因醉酒死亡。請問我和其他工友有責任嗎?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在你和工友喝酒時,沒有勸酒,死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過量飲酒的危害性及身體狀況有清醒的認識,其在聚會中沒有控制自己的行為,導致過量飲酒死亡,本人有重大過錯。但作為共同飲酒人,應當承擔的注意義務不僅包括不勸酒,還應包括在飲酒過程中適度提醒、勸阻的義務,未盡到相應注意義務的,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債主貼小廣告討債,違法嗎?
程先生:我借朋友錢沒有能力及時還,朋友與我鬧僵了。為了逼我還錢就在我小區附近的超市、學校等多處公共場所張貼大量具有侮辱言語、夸大不實的小廣告,并公布了我的姓名、電話、住址,給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很惡劣的影響。這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你們的糾紛是因為債務沒有及時償還導致。作為債務人,應當積極籌措資金償還債務。但即使是追討欠款也應當采取合法的方式,你朋友采用張貼討債廣告的方式,以侮辱性、夸大性語言會導致你在一定范圍內的社會評價降低,已經侵犯了你的名譽權。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你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
賣車沒過戶,出事故誰擔責?
魯女士:我有一輛輕型貨車,因不太常用就賣給了一個遠房親戚,但沒有過戶。后來他在運貨中發生事故,他沒有能力賠償,受害方找到我,要求我賠償。請問沒有過戶的車輛發生事故,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你已經將該車輛賣給你的親戚,那么你的親戚就是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你作為出賣人,即使沒有變更車輛登記,也應當由買受人承擔責任,你無需擔責。
律師觀點 僅供參考
本報記者 孟麗 整理
張女士:我和丈夫經法院調解離婚,當時約定女兒由前夫撫養,至于怎么探視孩子,沒有具體約定。離婚后每當我想去看孩子時,總是遭到前夫及其家人的百般阻撓。我該如何行使探視權?
張律師:你所提的問題,是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視權的問題。民法典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因為你們在離婚時沒有對探視權進行約定,因此建議你通過起訴的方式,由法院判決行使探視權的時間與方式。
飲酒致死,共同飲酒人需要擔責嗎?
李先生:我與幾個工友相約一起去喝酒,幾個人都喝醉了,我們之間沒有勸酒行為。喝完之后便都回單位宿舍休息了,結果第二天早上發現,其中一人因醉酒死亡。請問我和其他工友有責任嗎?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在你和工友喝酒時,沒有勸酒,死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過量飲酒的危害性及身體狀況有清醒的認識,其在聚會中沒有控制自己的行為,導致過量飲酒死亡,本人有重大過錯。但作為共同飲酒人,應當承擔的注意義務不僅包括不勸酒,還應包括在飲酒過程中適度提醒、勸阻的義務,未盡到相應注意義務的,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債主貼小廣告討債,違法嗎?
程先生:我借朋友錢沒有能力及時還,朋友與我鬧僵了。為了逼我還錢就在我小區附近的超市、學校等多處公共場所張貼大量具有侮辱言語、夸大不實的小廣告,并公布了我的姓名、電話、住址,給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很惡劣的影響。這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名譽權?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你們的糾紛是因為債務沒有及時償還導致。作為債務人,應當積極籌措資金償還債務。但即使是追討欠款也應當采取合法的方式,你朋友采用張貼討債廣告的方式,以侮辱性、夸大性語言會導致你在一定范圍內的社會評價降低,已經侵犯了你的名譽權。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你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
賣車沒過戶,出事故誰擔責?
魯女士:我有一輛輕型貨車,因不太常用就賣給了一個遠房親戚,但沒有過戶。后來他在運貨中發生事故,他沒有能力賠償,受害方找到我,要求我賠償。請問沒有過戶的車輛發生事故,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張律師:根據你的描述,你已經將該車輛賣給你的親戚,那么你的親戚就是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你作為出賣人,即使沒有變更車輛登記,也應當由買受人承擔責任,你無需擔責。
律師觀點 僅供參考
本報記者 孟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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